因学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自聘专任教师1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自聘专任教师1人 (有幼儿园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内);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1月31日。 2.报名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后龙第二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016702515 3.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9﹕00; (2)幼儿园教师相关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部分证书暂时无法及时提供的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 四、面试 (一)教师面试采取片段教学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时间:2月1日上午9﹕30; 2.面试地点:泉港区后龙第二中心幼儿园 3.面试内容 (1)片段教学:教材选自福建省编幼儿园大班教材下学期(语言领域和数学领域); (2)自弹自唱:自选一首福建省编幼儿园大班教材歌曲; (3)说:自选一个故事(时间控制约3分钟); (4)命题绘画(主题现场定);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幼儿园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应同时提供县级综治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泉港区后龙第二中心幼儿园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