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3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2〕28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局将组织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开展“扬帆绿都·圆梦三明”主题专项公开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通过考试但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或职称等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3年9月30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以及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我市及相关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以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7月9日(星期日)上午10:00起至7月11日(星期二)下午18:00止。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需将《2023年三明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2023年三明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3)以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邮箱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7月13日上午9:30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三明教育学院(三元区牡丹新村31幢,原三明电大)报到集中,参加考试。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8:30-9:30
报名地点:三明教育学院(三元区牡丹新村31幢,原三明电大)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提交《2023年三明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2023年三明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3)以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温馨提醒:因现场报名点排队等候时间较长,建议考生尽量选择网络报名,如确无上网条件再选择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一定比例时,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视情增加笔试环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成绩计算方式、合格线划定及考试安排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并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请报考者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有针对性地了解其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如考察对象为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所属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县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98-750660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